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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滨州市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须知
2009-04-28 15:53  文章来源:滨州市外经贸局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2009年滨州市外商投资企业
网上联合年检须知

根据国家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2009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08]93号)及省外经贸厅、经贸委、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统计局、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2009年山东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鲁外经贸外资字[2009]175号)要求,为方便外商投资企业参加联合年检,特制定本须知。
一、联合年检的部门
滨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滨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滨州市财政局、滨州市国家税务局、滨州市地方税务局、滨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滨州市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滨州市中心支局。
二、联合年检企业范围
2008年12月31日前在外经贸部门批准设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台港澳侨投资企业,下同)。
三、联合年检时间和地点
2009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联合年检时间。4月1日至6月30日为各部门联合办公时间。4月10日至5月15日为我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上报送时间(所报纸质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于4月30日前报送市外经贸局外资窗口。统计部门所需材料径报县区统计局)。
办公地点:滨州市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外经贸局外资窗口。
四、网上联合年检
参检企业登陆网站为全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WWW.LHNJ.GOV.CN)。已注册过的用户,企业可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录;没有注册的用户,企业可点击“在线注册”,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后登录。
五、参检企业申报年检流程
参检企业登录网站后,依据2008年度审计报告填报相关数据,设置具体审核部门,传至相关部门,并将纸质材料报联合年检各部门(县区企业所报材料由各县区外经贸局负责收检并报送市外经贸局外资窗口;市直企业所报材料可径报市外经贸局外资窗口;工商部门所需材料由企业直报市工商局)。联合年检各部门审核通过后,由企业凭其下载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文本文件《联合年检报告书》到市外经贸局外资窗口领取相关证书,具体领取时间注意查看年检系统审核记录提示。
六、新增调查内容及其它问题
今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又增加新的调查内容,在“出资情况表”中增加填写企业2008年度结汇金额,包括资本项目结汇金额和经常项目结汇金额;在“企业基本情况表”中,如外方投资者国别为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萨摩亚、毛里求斯和巴巴多斯的等自由港国家,需进一步填写其资金实际来源地。企业要认真填报该类数据,保证这些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另外,“外汇状况表”项下中,要真实填写外汇收支情况,要求企业做出数据完整的审计报告书,避免由于漏报或虚报数据而导致的企业利用利润出资和资本公积金出资所出现的无法确认问题。
七、年检各部门咨询电话
市外经贸局 3181075 市经贸委 2215120
市财政局 3187757 市国税局 3180377
市地税局 3188628 市统计局 3162979
市外管局 3187918
八、参检企业报送材料
外经贸部门:
(一)年检报告书;
(二)批准证书副本2和副本2的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验资报告复印件;
(五)审计报告复印件。
经贸部门:
(一)年检报告书;
(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的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工作已实行属地化管理,请企业在当地财政部门办理财政登记证、参加年检,并登录山东财政企业信息网(www.sdczqyxx.com)报送2008年度会计决算。
(一)年检报告书;
(二)财政登记证副本;
(三)企业上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验资报告复印件(仅限应在2008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交);
没按规定办理财政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应补办财政登记。补办财政登记时需持企业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等文件。企业上报的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必须符合财政部制定的会计报表格式要求。
税务部门(分报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报国税局):
(一)年检报告书;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
(三)税务登记表;
(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六)验资报告复印件。
统计部门(所需材料径报县区统计局):
(一)年检报告书;
(二)验资报告复印件;
(三)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2008年外商和港澳台在鲁直接投资统计年报表。
外汇管理部门:
(一)年检报告书;
(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IC卡复印件;
(三)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验原件留复印件)及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报告(验原件留复印件),同时提供外汇收支情况表电子版(信箱bzwgj@ sohu.com);
(四)企业在年检年度出资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五)有外债的企业还需提供外债登记证、外汇(转)贷款登记证(验后返还);
(六)外汇信息登记表(共5张表格,网址:WWW.SAFESVC.GOV.CN.查询下载《登记表》等格式,包括书面和电子《登记表》)。 
九、处罚措施
对不按时参检的企业,外经贸部门将撤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给予相应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其他有关部门也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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